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

台灣絃樂團 第九屆 小提琴比賽

●報名須知●

一.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2010年12月5日止

二.索取簡章:請洽本團、回郵或至台灣絃樂團官網下載索取報名表格

三.報名方式:請附上報名表格、「身份証」正反面影本一份,(無「身份証」者以「戶口名簿」外籍人士以「護照」替代.及匯款單,傳真、郵寄(郵戳為憑.至本團或親自送件。

四.報名費用:新台幣2000元整

五.繳費方式:請匯款至「第一銀行-公館分行」,帳號「173-10-002130 」,戶名「台灣絃樂團」

註:繳費後請將匯款單影印並註明參賽者姓名、組別傳真或寄回本團

六.報名地址:台北市106溫州街79號B1



●比賽須知●

一.比賽時間:2011年2月7日開始(初賽)、2月12-13日(決賽)

二.比賽地點:功學社音樂廳

三.比賽地址:台北縣蘆洲市中山二路162號2樓

四.比賽組別:少年組(13歲或以下民國86年8月1日以後出生者.

  青少年組(14-17歲民國81年8月1日以後至8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.

  青年組(18-25歲民國74年8月1日以後至8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.

五.出場順序: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後,本團將於2010年12月18日上午10:30假本團辦理抽籤,無法出席者將由本團代理。(請參賽者或家長於上午10:00〜10:30之間到達本團,逾時不候。抽籤結果請於12月20日至24日致電於本團或上官網查詢。)

六.比賽方式:各組計分為初賽、決賽共二階段,初賽各組選取前6名進入決賽。

 註:人數不足6人時直接進入決賽(需演奏初賽曲目)

七.敘 獎:各組第一、二、三名頒贈名次獎狀及獎牌各一,第四、五、六名頒贈優勝獎狀,若參賽者演奏能力未達評審標準時,評審將保留敘獎之名次及名額,比賽成績將於所有賽程後宣佈及頒發獎狀。

各組第一名與本團演出協奏曲,第二、三名演出複協奏曲,將於2011年3月7日台北國家音樂廳舉行首獎協奏曲之夜。

各組第一至三名將於2011年2月26日台北國家演奏廳舉行聯合音樂會。



●注意事項●

一.各組參賽者須準備初賽兩首曲目【指定曲一首、自選曲5-10分鐘單樂章作品或協奏曲快板樂章一首(含華彩樂段)】,及任選一首決賽指定之協奏曲(完整三樂章.,決賽時全曲完整演奏。

二.初賽、自選曲評審得指定演奏段落及時間。

三.參賽者須各組開賽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,比賽開始後經三次唱名不到者以棄權論。

四.參賽者須自備伴奏。

五.演奏樂譜建議使用原典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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