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5日 星期六

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招考約聘團員簡章

一.應考資格:凡中華民國國民,未具外國國籍者,身心健康,儀表端正,品德優良,思想純正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均得報名,但男性以服完兵役為限,或經核准免服兵役者。
(1) 國內外大專院校音樂科系畢業者。
(2) 國內外大專院校其他科系畢業或應屆畢業生,具有樂隊樂器之優良演奏能力及經驗者。
(3)本團團員。 註:約聘樂團首席開放本團團員應考。
二.招考項目:約聘樂團首席及約聘大提琴團員。
三.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8月14日止(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,下午二時至五時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.報名地點: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(地址: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)
連絡電話:2578-6731轉740.741
五.報名方式:親自或委託報名。(通訊報名不予受理)
六.報名手續:
(1) 填寫報名表。
(2)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.半身.正面.脫帽照片二張。
(3) 繳驗學經歷證件、國民身份證及退伍令。(報名時請攜帶正本,影本不予受理)
(4) 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下列證件:
(甲) 經我國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(構)認證之畢業證書、成績單及其中文譯本(如尚未認證得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)。
(乙) 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。
(丙) 並檢附本國最高學歷證件。
(5)領取准考證
備註:證件不齊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
七. 考試日期: 98年8月27日 (星期四)(第一輪通過者,續考第二輪)
(考試時間於8月18日公佈於本團網站,請自行前往查詢)
八.考試地點:臺北市立交響樂團(臺北市八德路三段二十五號八樓練習廳) 。
九.考試內容:如附件。
十.放榜:1錄取名單,於本團網站公布,並電話通知。
十一.其他:錄取人員經本團電話通知後應於規定時間內報到,逾期註銷其錄取資格。
十二. 注意事項:1.伴奏自備。 2.考試前現場抽籤決定號次。
備註:本職缺為留職停薪代理人之職缺(樂團首席原則至99年12月31日止,大提琴團員原則至99年7月31日止,該二員亦可能提前復職),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,並不得以任合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 附件:

相關網址:http://www.tso.taipei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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